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07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8-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灾害事故救援 |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做好近期强降水天气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防办,市人防办机关、所属二级机构:
根据刚刚召开的市防汛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指示要求,现将做好全市人防工程应急防汛工作明确如下:
一是时刻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和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加大防汛物资储备,备足防水沙袋等防汛物资器材,所有防汛部位必须物资到位、责任到人。
二是对已投入使用人防工程立即停止使用,封堵入口,转移车辆、重要物资,切实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是对在建人防工程要提前发出预警,督促建设单位做好人防工程现场基坑围挡加固、防止坍塌伤人等各种防范措施。
四是加强对防汛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认真组织人防工程重点区域和部位隐患再排查,及时处置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的要立即拉出警戒线、竖起警示牌,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巡检巡查。
五是全市人防系统立即进入战时待命状态,各县(区)人防办主要领导、市人防办科级以上干部要保证通信畅通,24 小时接听电话,随时受领防汛任务。人防工程应急抢险队员按照市人防办下发的专项通知抓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按战时要求随时集结待命,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六是各级人防部门要加强战备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准军事化”机关 24 小时战备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熟悉有关预案和值班操作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和应对处置工作。
七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报告当地防汛主管部门,同时上报市人防办工程管理科。
八是市工程维护管理中心加强对市本级人防工程防汛工作全面排查督导,并做好自建人防工程防汛工作。
各县区人防办、市人防办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安排好,落实好,如因防汛不力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予以追责处理!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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